九、细部工程

 

( 一 ) 一般规定
  1. 本章适用木门窗套、窗帘盒、固定框厨、护栏、扶手、花饰等细部工程的制作安装施工。
  2 .细部工程应在隐蔽工程已完毕并经验收后时行。
  3 .框架结构的固定柜厨应用榫连接。板式结构的固定柜厨应用专用连接个连接。
  4 .细木饰面板安装后,应立即,刷一遍底漆。
  5 .潮湿部位的固定橱柜、木门套应做防潮处理。
  6 .护栏、扶手应采用坚固、耐久材料,并能承受规范允许的水平荷载。
  7 .扶手高度不应小于 0.90m  ,护栏高度不应小于 1.05m  ,栏杆间距不应大于 0.11m 。
  8 .湿度较大的房间,不得使用未经防水处理的石膏花饰、纸花饰等。
  9 .花饰安装完毕后,应采取成品保护措施。
(二)主要材料质量要求
1 .   人造木板、胶粘剂的甲醛含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,应有产品合格证书。
2 .   木材含水率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。
(三)施工要点
1 .   木门窗套的制作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:
1 . 1 门窗洞口应方正垂直,预埋木砖应符合设计要求,并应进行防腐处理。
1 . 2 根据洞口尺寸、门窗中心线和位置线,用方木制成搁栅骨架并应做防腐处理,横撑位置必须预埋件位置重合。
1 . 3 搁栅骨架应平整牢固,表面刨平。安装搁栅骨架应方正,除预留出板面厚度外,搁栅骨架与木砖间的间隙应垫以木垫,连接牢固。安装洞口搁栅骨架时,一般先上端后两侧,洞口上部骨架应与紧固件连接牢固。
1 . 4 与墙体对应的基层板板面应进行防腐处理,基层板安装应牢固。
1 . 5 饰面板颜色、花纹应谐调。板面应略大于搁栅骨架,大面应净光,小面应刮直。木纹根部应向下,长度方向需要对接时,花纹应通顺,其接头位置应避开视线平视范围,宜在室内地面 2m 以上或 1.2m 以下,接头应留在横撑上。
1 . 6 贴脸、线条的品种、颜色、花纹应与饰面板谐调。贴脸接头应成 45 度角,贴脸与门窗套板面结合应紧密、平整,贴脸或线条盖住抹灰墙应不小于 10mm 。
2 .木窗帘盒制作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:  
 2 . 1 窗帘盒宽度应符合设计要求。当设计无要求时,窗帘盒宜但出窗口两侧 200~300mm ,窗帘盒中线应对准窗口中线,并使用两端伸出窗口长度相同。窗帘盒下沿与窗口上沿应平齐或略低。
 2 . 2 当采用木龙骨双包夹板工艺制作窗帘盒时,遮挡板外立面不得有明榫、露钉帽,底边应做封边处理。
 2 . 3 窗帘盒底板可采用后置埋木楔或膨胀螺栓固定,遮挡板与顶棚交接处宜用角线收口。窗帘盒靠墙部分应与墙面紧贴。
 2 . 4 窗帘轨道安装应平直。窗帘轨固定点必须在底板的龙骨上,连接必须用木螺钉,严禁用圆钉固定。采用电动窗帘轨时,应按产品说明进行安装调试。  
3 .固定橱柜的制作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:
 3 . 1 根据设计要求及地面及顶棚标高,确定橱柜的平面位置和标高。
 3 . 2 制作木框架时,整体立面应垂直、平面应水平,框架交接处应做榫连接,并应涂刷木工乳胶。
 3 . 3 侧板、底板、面板应用扁头圆钉与框架固定牢固,钉帽应做防腐处理。
 3 . 4 抽屉应采用燕尾榫连接,安装时应配置抽屉滑轨。
 3 . 5 五金件可先安装就位,油漆之前将其拆除,五金件安装应整齐、牢固。
4 .扶手、护栏的制作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:
 4 . 1 木扶手与弯头的的接头要在下部连接牢固。木扶手的宽度或厚度超过 70mm 时,其接头应粘接加强。
 4 . 2 扶手与垂直杆件连接应牢固,紧固件不得外露。
 4 . 3 整体弯头制作前应做足尺样板,按样板划线,弯头粘接时,温度不宜低于 5 度。弯头下部应与栏杆扁铁结合紧密、牢固。
 4 . 4 木扶手弯头加工成形应刨光,弯曲应自然,表面应磨光。
 4 . 5 金属扶手、护栏垂直杆件与预埋件连接应牢固、垂直,如焊接,则表面应打磨抛光。
 4 . 6 玻璃栏板应使用夹层玻璃或安全玻璃。
5 .花饰的制作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:
 5 . 1 装饰线安装的基层必须平整、竖实,装饰线不得随基层起伏。
 5 . 2 装饰线、件的安装应根据不同基层,采用相应的连接方式。
 5 . 3 木(竹)质装饰线、件的接口应拼对花纹,拐弯接口应齐整无缝,同一种房间的颜色应一致,封口压边条与装饰线、件应连接紧密牢固。
 5 . 4 石膏装饰线、件安装的基层应干燥,石膏线与基层连结的水平线和定位线的位置、距离应一致,接缝应 45 度角拼接。当使用螺钉固定花件时,应用电钻打孔,螺钉钉头应沉入孔内,螺钉应做锈处理;当使用胶粘剂固定花件时,应选用短时间固化的胶粘材料。
 5 . 5 金属类装饰线、件安装前应做防腐处理。基层应干燥、坚实。铆接、焊接或紧固件连结时,紧固件位置应整齐,焊接点应在隐蔽处、焊接表面应无毛刺。刷漆前应去除氧化层。